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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九届全国“放鱼日”来临之际,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指导,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海洋局、中海石油(中国)公司天津分公司、滨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国放鱼日活动暨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公益行动在渤海湾近海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将累计向渤海湾投放半滑舌鳎、褐牙鲆、中国对虾、毛蚶、三疣梭子蟹等土著品种3.5亿单位。
近年来,滨州市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禁渔等国家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海洋公益诉讼、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有关制度,探索“生态+”渔业生态保护新路径,为推进渔业资源修复、现代渔业产业释放了政策红利,增添了强大动力。
“生态+放流”成为滨州市丰富渤海湾渔业资源种类的有力举措。据统计,2019年以来,滨州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累计投入7000余万元,共放流23.58亿单位水生生物。放流品种全部为本地品种,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今,回捕增殖资源已成为该市捕捞渔民秋汛的主要生产门路之一,渔获规格和渔获量的明显提高使增殖放流工作得到广大渔民认可。同时,滨州市还积极探索生态损失补偿机制,认真做好海洋公益诉讼工作,累计落实补偿资金1500余万元,取之于海用之于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开展以来,滨州市通过“生态+执法”的方式,形成海洋渔业资源保护高压态势。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合公安、海警等涉海部门,组织全市海洋渔业执法机构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检查10余次,出动海陆执法人员224人次,检查渔船408艘次,码头、渔船停泊点42处次,查处违规渔船1艘,没收渔获物435公斤。
据了解,为确保休渔制度落实,伏休伊始,滨州市各级渔政执法船艇应出尽出,开展全海域、多航次巡航检查,确保所有应休渔船均按时返港休渔。为加强鲁冀交界水域渔政执法协作,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联合无棣县、河北渤海新区渔政执法机构及公安部门,针对鲁冀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使用“三无”船舶、越界捕捞、违反禁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港管船、依技管船、依法管船,严格执行停港渔船核查上报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与服务保障平台和“鲁渔通”,指导渔民休渔停港上报、核实工作,对于参与科研调查渔船、自繁自养贝类采捕渔船等船只,定期调度船位信息和作业情况,严防超审批范围作业。坚持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利用滨州市海洋渔业智慧监管平台、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对我市3处主要入海河流出口、全市20处渔港停泊点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提升科技管船控岸水平。
此外,滨州市通过“生态+碳汇”的方式,探索建立了生态价值产品转化机制。滨州浅海滩涂面积广阔,入海河流众多,近海饵料生物丰富,适宜发展底播贝类养殖。立足这一实际特点,滨州大力发展现代化滩涂型海洋牧场,规划建设了正海、新创、渤海水产、顺潮4处贝类底播型海洋牧场,总面积15.3万亩。其中,正海海洋牧场于2023年正式创建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海洋牧场不仅能够创造经济价值,而且还可以发挥渔业资源养护与海域环境修复等生态作用。以正海海洋牧场为例,2016年起,正海集团每年投资1亿元,选择适宜当地水质环境的优质贝类苗种,持续开展底播增殖,充分发挥海洋贝类在减碳固碳、净化水质、调控赤潮、维系生态平衡方面的作用,对牧场资源进行直接修复。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文蛤、毛蚶、四角蛤蜊等贝类苗种400亿粒以上,累计投放钢筋构件礁、牡蛎贝壳礁5万空方,有效修复了滨州近海牡蛎种群。同时,通过限捕、轮养等措施控制牧场内贝类采捕,购置了专业的贝类采捕船20余艘,本着既有利于贝类繁殖,又能确保产品肥满度的原则,合理确定采捕时间、规格和轮次,贝类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此外,为深入挖掘海洋生态保护价值,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该市县海洋主管部门广泛对接金融机构,全力推进海洋碳汇贷款试点,选取无棣正海国家级海洋牧场1265.0783公顷海域,通过评估目标海域文蛤、牡蛎等增养殖贝类资源生物量,监测海域海水理化指标、沉积环境指标和贝类理化指标等,完成该市正海海洋牧场贝类养殖项目减碳能力综合评定。2023年1月,潍坊银行滨州分行向正海集团发放了全市首笔海洋牧场碳汇质押贷款50万元,率先走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开拓了贝类产品碳汇贷款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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